宋金议和的规定

来源: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:作业帮 时间:2024/04/29 07:52:33
宋金议和的规定

宋金议和的规定
宋金议和的规定

宋金议和的规定
绍兴和议确定了宋金之间政治上的不平等关系,结束了长达十余年的战争状态,形成了南北对峙的局面. 绍兴和议是南宋与金订立的屈辱和约之一.南宋绍兴十年、金天眷三年(1140年),本来宋军在反击金军的南下中,取得了顺昌、郾城、昌等役的胜利,然而宋高宗与宰相秦桧却惟恐有碍对金的和议,下令撤军.完颜宗弼(金兀术)则率重兵进军淮南,形成大军压境之势.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宋将刘琦等在柘皋(今安徽巢县西北)大败金兵.金兵也在濠州(今安徽凤阳)回击了宋兵.为了彻底求和,宋廷以论功行赏为名,把韩世忠、张俊、岳飞三位大将召赴临安,分别委以枢密使和枢密副使的虚衔,解除了兵权.秦桧甚至拉拢张俊,进一步打击坚决抗金的韩世忠和岳飞,制造了臭名昭著的岳飞冤狱.这年十月,宋派魏良臣赴金,提出和议;十一月,金派萧毅,邢具瞻为审议使,随魏良臣来宋,提出和议条件.最后双方达成了和议,内容大体如下: (1)宋向金称臣,金册封宋康王赵构为皇帝; (2)东以淮河中流为界,西以大散关(在今陕西宝鸡西南)为界,南属宋,北属金,割唐州(今河南唐河)、邓州(今河南邓县),以及商州(今陕西商县)、秦州 (今甘肃天水)的大半予金; (3)宋每年向金纳贡银、绢各二十五万两、匹,从绍兴十二年开始,每年春季送至泗州交纳. 南宋于这个耻辱的条约中断送了在这之前的抗金硕果,与金形成了南北对峙的局面.而南宋以耻辱所换取的“和平”,亦只维持了短短的二十年. 绍兴和议是宋朝内部主和派与主战派矛盾斗争的产物,人们传统地认为主要是秦桧卖国投降,诬害忠臣岳飞. 其实矛盾的焦点在宋高宗长期以来的和议思想占了上风,岳飞成了和议的法码,也成了和议的障碍